2月20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3月1日起,新修订的《郑州市贾鲁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郑州市首次协同立法实践,也是区域协同治理和地方立法形式的一次创新。
根据《条例》及《郑州市贾鲁河禁止游泳、垂钓、野炊、烧烤的区域(试行)》规定,郑州市在贾鲁河桥头路口已划分出9段垂钓区域,其他河段禁止垂钓。
允许垂钓区域为:二七区一段(郑西高铁下游——溢流堰上游处,全长400m)、惠济区两段(欢河桥下游——老鸦陈桥上游处,全长800m和长兴路下游---固城桥上游处,全长300m)、金水区两段(兰坟桥下游——迎宾路桥上游处,全长400m和大贺庄桥上游——上游处,全长900m)、中牟县四段(农科所桥下游处,全长300m和花桥下游——线;陇海铁路桥下游——老中店公路桥上游,全长1000m;小王庄桥下游——大王庄桥上游,全长1000m)。
禁止垂钓区域为:天鹅保护区禁止垂钓。贾鲁河疣鼻天鹅栖息地保护管理范围为东起京广快速路、西至科学大道。高新区属地管理段:东起高新区欢河桥下游420米,西至科学大道;惠济区属地管理段:东起京广快速路,西至高新区欢河桥下游420米。
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禁止垂钓。沿河道拦河坝、闸上下游范围、高压线米范围内严禁垂钓。
防汛响应期间禁止垂钓。降雨期间河堤湿滑,河道水位变化大,考虑市民人身安全,防汛响应期间禁止垂钓。
其他需要禁止垂钓的区域。后期将征求有关部门、沿河区县(市)、开发区管委会、部分社区及钓鱼爱好者意见建议,考虑安全和市民休闲需求,设置禁钓区。
为满足市民到贾鲁河亲水休闲娱乐的需求,让群众充分享受贾鲁河治理成果,根据《条例》规定,郑州市将根据真实的情况逐步放开堤顶道路,方便市民通行。
据介绍,沿河两岸滨河路、丽水路已经通车且与贾鲁河堤顶道路能够相互衔接,满足车辆通行要求的,可以放开堤顶道路,满足市民通行需求;沿河两岸滨河路、丽水路尚未建成的路段,考虑到停车及市政道路和防汛路段衔接等问题,需待建设完成后,再逐步放开相应的堤顶道路。
同时,堤顶道路放开后,休闲娱乐人数与车辆会大幅度提高,郑州市将采取包括提升车流量较大区域堤顶道路级别、增加管养人员及保洁频次、增加安保巡逻人员、根据实际的需求申建停车场以及在防汛路与社会市政道路交叉路口增设限速、限高、限重设施等多项措施,保障堤顶道路畅通,方便市民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贾鲁河承担着郑州市85%的洪水下泄任务,防汛期间,贾鲁河堤顶道路是为防汛、抢险车辆,物资通行的便捷通道,因此根据《条例》规定,在这期间禁止与防汛无关的一切车辆通行。
记者从会上获悉,郑州、开封、许昌、周口四市开展协同立法,是从整体和全局角度寻求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之道,是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自觉行动,有利于巩固已有成果、总结经验做法。
作为贾鲁河的发源地,郑州市主要从制度体系建设、水生态保护和水灾害防治、协同执法等方面建立协同制度,实现跨区域协作。
那么,在下一步执行《条例》的过程中,郑州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确保贾鲁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郑州市水利部门将持续推进全流域系统治理,进一步深化对贾鲁河流域的综合治理,并根据流域内不一样的区域的真实的情况,优化水利工程布局,提高水利工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全流域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治理工作做评估和调整,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
此外,还将加强上下游协同执法,推动四市在水质标准、生态保护要求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与融资创新,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监测和管理技术,如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提高智慧水利管理水平。
同时,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完整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